发布时间:2024-05-08
5月2日,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(GECEX)发布2024年第583号决议,决定将原产于中国、韩国、日本、俄罗斯和泰国的税号8716.90.90、8708.70.10和8708.70.90项下的轮辋尺寸为20英寸、22英寸和22.5英寸的轮胎组件纳入征税范围,适用2021年GECEX第198号决议和GECEX第176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。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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